停水通告
2005年11月24日一個自以為已經「和平堀起」的國家, 連發一個停水通告都笨手拙腳. 似乎, 要不被人家看扁, 還有一段漫漫長路.
化工廠意外爆炸, 洩漏大量有毒氣體, 污染附近水源, 引發食水危機. 本來只是一宗普通的意外, 只要出事後立即成立及啟動應變小組, 「認真」面對問題, 評估災後的嚴重性, 補救措施做得果斷和徹底, 即是外國人常常講的將件事「Contained」. 一場慘劇不會無端變成一齣鬧劇, 要國民受驚, 又令外國人看不起.
可是爆炸事發後十天, 足足的十天, 市政府才氣急敗壞的緊急宣佈, 因為「維修管道」全市停水四天, 又沒有詳說原因. 可憐無助的市民一來囤積食用水, 二來都亂猜瞎估「壓根兒」發生了什麼的事. 不到半日, 官方突然又發佈「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 化學污染物超標過百倍. 向受影響的市民公佈的做法是正確, 但時間上卻錯過了最適當的時機. 若在發生事故後24小時內預警及安排善後, 值得稱讚; 但是到了迫不得意, 不能再隱暪時才讓人知道, 就算「拿開肚皮」任人窺探, 於事無補之外, 很多時更會衰多兩錢重.
更峰迴路轉的是, 在停水後不足24小時, 又突然恢復供水8小時, 聲稱「污染帶」未到達取水口, 水源暫未染污兼可儲水待用. 彷如驚弓之鳥的百姓, 又怎會放心使用? 本來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處理上來的次序竟可亂了大籠, 令人哭笑不得.
一個瞞上欺下的地方政府, 試問又怎能取信於人民? 要令百姓再敢用這條江的水, 恐怕又要領導人率先在這條江上, 游泳游泳一番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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