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分家
2007年04月23日屯門一間診所被揭發, 將混有工業火酒的平喘藥錯給病人, 有女童服後不適, 衛生署循例介入調查.
在今天的香港, 但凡任何私家診所發生配錯藥的事故, 就總有一位什麼藥劑學會的主席, 大義凜然地走出來接受訪問, 還喋喋不休地重提醫藥分家能帶來幾多的好處, 怎不教人雙眼反白和呵欠連連?
醫生專職診症和處方, 藥劑師就負責確認處方和配藥. 醫藥分家之後, 各司其職更可發揮監察作用, 可謂相得益彰. 既然對病人有益, 小學生亦看得到的好處, 為什麼特區卻又遲遲未能落實推行?
背後原來又是一個”錢”字作怪: 現時, 私家醫生每次診症所收的百多元診金, 大可分為診症費和針藥費兩個部份. 診症費所佔很小, 約在三四十元左右, 而針藥費則通常都超過一百元.
很多人都錯覺地以為, 當醫藥分家之後, 到醫生裡看症, 先付數十元的診症費, 之後拿著處方, 再自掏百多元到藥房找藥劑師配藥, 便可得到專業的配藥服務, 除麻煩轉折一點以外, 整個治病的開支也是差不多.
可是, 別要想得那麼天真, 天下沒有免費午餐的. 假若香港真的有幸, 就在實行醫藥分家的當天, 醫生的診症費定必暴升幾倍至百多元. 連同拿處方再買藥的支出, 預計每次看病成本, 將會增加至二百五十至三百元左右. 多付的金錢, 當然是支付給醫藥兩位專業人士的專業服務.
醫藥分家只在歐美流行, 只因他們有強制性的全民醫療保險計劃, 市民每月供款, 醫生及藥劑師的服務收費, 一概由保險公司承擔. 反觀香港, 落力倡議分家的藥劑師, 又有沒有把漂亮的故事的下半部, 即看病成本激增的現實詳細道來?
醫藥分家本來是件好事, 但往往卻被拈來作保障藥劑師飯碗的一層糖衣. 很不齒他們在既得利益之上, 舉起病人的權益, 亮出高尚的理由, 實為私利欲嚥吞更多的社會資源. 同一道理, 教育界推銷的所謂小班教學, 說穿了就是拯救超額教師的救生圈. 不同的是, 小班教學的經費是由政府”科水”, 而醫藥分家的成本就由病者一人”埋單”.
(2)
Kli
小鹿
kcchow — 2007年04月23日 6:02 下午
Kli — 2007年04月23日 9:21 下午
小鹿 — 2007年04月24日 1:16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