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分手跟娛樂雜誌
2006年01月11日一段近七年的藝人戀情宣佈分手收場, 令人唏噓萬分, 感到可惜.
橫掃本星期的娛樂雜誌頭條封面的這對情侶, 戀情從一開始便被看扁, 多年來都未被大眾所接受, 而且有心人還把雙眼放長, 看看他倆可以好多久. 大家的求知慾卻就是轉化為狗仔隊跟蹤追訪的主要動力, 早前先報導男的煲碟解悶, 忽然又聞女的在北京入住的飯店房間被擅闖, 一時又圖文並茂的分類展示垃圾袋內的廢物清單. 他們亦只是普通人, 但卻得到軟禁監視式的代遇. 看來大家真的好好分辨私穩跟知情權的真正定義和行使條件.
但是話說回來, 他們的感情轇轕又干卿何事?
不幸的是, 昨晚回家便無奈看見雜誌架上多出了一本, 從來都不會購買的娛樂雜誌, 當然封面故事是我太太想深入了解, 發掘真相的”大事”.
看來, 大眾讀者的口味才是主導雜誌內容的決定性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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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時下所有人都抱著這句子~又有很多人要失業了~!
小仲 — 2006年01月11日 3:47 下午
因此我們要有批判性思想
szeman — 2006年01月11日 6:48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