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事件
2008年03月12日感冒惡菌奇兵突襲, 怪病在社區小型爆發, 還迅即奪去三童性命, 情況怎樣看也不容樂觀.
然而, 向來以”錯估形勢”著稱, 經常又藉著”後知後覺”而揚名的衞生官員, 面對此一形勢, 仍舊是擺出一副慢條斯理的模樣, 堅稱這些病例是”個別事件”和”沒有關連”.
早前因輸進受感染血液而喪命的病漢, 院方強調操作”符合既定程序”, 沒有涉及人為疏忽. 月初三歲女童驟猝, 中期解剖報告指出, 其肝臟出現脂肪病變, 屬於”罕見病例”. 昨日又有七歲男童因腦炎死亡, 其個案又被定調為”個別事件”.
有常識的市民都知道流感能夠奪命, 最可怕的事情, 並非有病童不幸死於流感, 反而是特區官員那種辦事態度, 那種凡事都急著找脫身理由的態度.
但凡有事故發生, 調查的結果都必定是”符合既定程序, 沒有人為疏忽”, 或是每次有病人暴斃, 其死因總歸納為”罕見病例” 和 “個別事件”. 邏輯讓我們知道, 如果醫療事故次次都是”罕見病例”, 日日發生的都是”個別事件”, 明顯地, 出現問題的就是我們的醫療體系.
特區的高官們, 請搓醒你們的一雙睡眼, 看一看那些痛失兒女和閃著淚光的母親, 這些時間, 你們又做過什麼去預防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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